公眾殮房領遺體前,先按通知完成認屍和確認法醫安排,再協調領取和出殯;記下每次聯絡的日期、姓名及指示,可減少來回查問。
公眾殮房領遺體前的三個階段
公眾殮房領遺體不是單一步驟。家屬先依通知認屍,再等候法醫或相關程序安排,最後才確認可領取和接駁出殯的時間。
不要自行估計各階段長短。把已確認、等候回覆和未可處理的事項分開記錄,服務團隊才較容易配合。
- 認屍:按通知確認地點、到場人士和當日要帶備的資料。
- 等候法醫安排:了解現時個案處於哪一個階段,並記下下一次可查詢時間。
- 領取及出殯:收到可安排的通知後,才協調殯儀服務、接駁和其後行程。
接獲通知至認屍:先問清楚地點與當日安排
接到通知後,核對先人姓名、個案資料、地點、時間及聯絡人。家人分散時,一人讀出通知,另一人寫下。
每個個案的文件及認屍安排不同,應以當次通知為準。死亡登記及副本申請請參閱死亡證申請,其餘細節按通知確認。
- 把通知截圖或抄下,包括日期、時間、地點和負責人姓名。
- 出發前再次核對當天是否需要預先聯絡或帶備指定資料。
- 同行者分工:一人對外溝通,一人照顧情緒及保管個人物品。
- 認屍後立即把已確認事項寫下,不靠事後回憶重組。
等候法醫安排期間:把可控制的事情分開處理
法醫解剖或其他安排是否需要、何時完成,應由有關部門按個案通知。沒有確實日期時,不要不斷更改設靈或出殯計劃。
可先整理親屬聯絡、先人資料和想問的問題;不可先假定交接日期、可否即時出殯或法醫結論。每次查詢只更新已獲答覆事項。
- 可以先處理:家屬分工、親友通知口徑、文件保管和服務清單。
- 等待通知:認屍後的個案進度、法醫安排、可領取的時間和交接要求。
- 每次查詢記錄:日期、對方姓名、已確認事項及下一次可查詢時間。
- 避免作出承諾:未收到通知前,不向親友保證出殯日期或程序結果。
領取遺體出殯:用時序減少來回
收到可安排領取的通知後,才把殯儀服務、接駁、設靈或出殯接上。由一位統籌人核對實際時序,可減少誤會。
下表只列交接順序,不表示各階段可在固定日數完成。涉及遺體交接及火化的安排,資料以食物環境衞生署最新公布為準;如屬法醫或警方個案,則以有關部門通知為準。
| 實務時序 | 家屬當下工作 | 可交給殯儀服務的資料 |
|---|---|---|
| 接獲可安排通知 | 核對通知內容、聯絡人及可查詢事項。 | 個案現時狀態和已確認的交接資料。 |
| 確認領取安排 | 指定一人跟進時間,另一人通知核心家人。 | 可配合的接駁安排及家屬主要聯絡人。 |
| 接駁遺體 | 按通知準時到達或由指定人士配合交接。 | 已確認的下一站安排,不加入未證實日期。 |
| 接續出殯準備 | 再決定設靈、辭靈或火化相關細節。 | 家屬已確認的宗教意願、親友聯絡及服務需要。 |
認屍前後的心理準備與陪同安排
認屍是很沉重的經歷,不必獨自承受。若通知容許同行,可安排一位家人陪同,另一位負責記錄。
例如周太接到認屍通知後,女兒陪同到場,兒子留在外面整理親屬聯絡及記下職員交代。認屍後三人先喝水、核對紀錄,當天不急於向所有親友解釋細節,只說明仍在等候正式通知。
如個案源於家中離世,警方或醫護人員如何判斷下一步屬另一篇範圍,請參閱家中離世怎麼辦。
可列印:公眾殮房認屍與交接核對清單
- □ 已保存通知中的個案資料、日期、時間及地點。
- □ 已安排一位主要應對者及一位陪同或記錄者。
- □ 已把確認事項、等候事項和要問的問題分開。
- □ 已向服務團隊提供已確認而非推測的資料。
- □ 已為認屍後預留休息、飲水和家人短暫溝通時間。
常見問題
下列問題旨在協助家屬安排行政與陪同工作,不會取代個案通知。遇到法醫、警方或公眾殮房的程序問題,應以負責人員在當次通知中的說明為準。
遺體交接、死亡登記與其後喪禮安排屬不同環節,先把目前所在階段弄清楚,會比同時追問所有流程更有效。
若仍在等法醫安排,可否先定出殯日期?
可先向服務團隊說明傾向和可配合日子,但不應在未收到可交接通知前向親友確認日期,避免其後更改安排。
認屍是否一定要多位家屬到場?
應以當次通知的要求為準。若容許陪同,宜安排一位家人提供支持,並由另一人負責記錄,不必所有親屬同時到場。
領取遺體當日要帶甚麼?
以通知書及負責人員列出的要求為準,不要照搬其他家庭的文件清單;出發前可再次核對當日地點、時間和聯絡方法。
何時處理死亡證申請?
死亡登記及副本申請有其獨立程序,請在收到相關通知後參閱死亡證申請的專文。
需要協調認屍後的交接與出殯安排?可致電添發殯儀8209 9774,先告知你已收到的通知和下一次查詢時間;我們可按個案協助把可安排及需等候的事項分開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