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殮與封棺前家屬準備:衣物、瞻仰與物品核對
重點摘要
在香港華人喪禮中,「小殮」以整理先人儀容為主,包括潔淨、穿衣及化妝;「大殮」則是把已整理妥當的遺體收納入棺,並在瞻仰遺容等儀式後封棺。封棺後,棺木一般不會再開啟,因此家屬要在大殮前完成三件事:確認先人的衣物及外觀意願、核對陪葬物品,以及安排家人瞻仰告別。如選擇火化,要特別留意食物環境衞生署的規定:棺木表面不要鑲有金屬飾物或塑膠附件,棺內亦不宜放金屬、塑膠物品或貴重陪葬品;先人如曾配戴心臟起搏器、輻射性植入物或其他植入物而未除去,火葬可被拒絕。實際操作應由殯儀公司的專業人員處理,家屬的角色是作決定及核對。
先確認程序名稱和次序
「入殮」「大殮」「封棺」等名稱,在不同殯儀公司及宗教安排中可能有不同用法。以下是一般理解:
| 名稱 | 意思 | 家屬一般是否在場 |
|---|---|---|
| 小殮 | 整理先人儀容,包括潔淨、穿衣、化妝 | 一般由專業人員處理,家屬提供衣物及意願 |
| 入殮(請殮) | 準備棺木,把遺體安放入棺 | 視乎安排 |
| 瞻仰遺容 | 家屬及親友向先人作最後告別 | 是,按意願參與 |
| 大殮 | 瞻仰等儀式後,把遺體收納入棺及封棺 | 是 |
| 封棺(成殮) | 蓋上棺蓋,完成收殮 | 是;封棺後一般不再開啟 |
請負責人員用簡單的語言說明:家屬何時到場、何時可以作最後告別,以及哪一步之後便不能再更改。不要單憑網上的固定時間表推斷自己的個案流程。出殯當日的完整流程,可參閱出殯當日流程指南。
家屬要做的決定:時間表
| 時間 | 要決定的事 |
|---|---|
| 委託殯儀公司時 | 火化或土葬;棺木款式;宗教儀式 |
| 守夜前 | 交付先人衣物、眼鏡、假牙等用品;提供外觀參考相片 |
| 守夜前 | 確認陪葬物品清單及限制 |
| 守夜當晚 | 家屬先行瞻仰;確認儀容是否需要調整 |
| 出殯當日早上 | 最後瞻仰、放入陪葬物品、封棺 |
守夜當晚的安排,可參閱設靈與守夜指南。
衣物與外觀意願
先了解先人生前有沒有表達意願,例如想穿某套衣服,或不想穿傳統壽衣。現時不少家庭會選擇先人生前喜愛的衣服,亦有家庭按傳統穿著壽衣,兩者都是尊重先人的方式。
衣物的三種常見選擇
| 選擇 | 特點 | 要留意 |
|---|---|---|
| 傳統壽衣 | 中式剪裁,按傳統層數穿著 | 可向殯儀公司或長生店訂購 |
| 先人生前衣物 | 例如西裝、旗袍或先人喜愛的便服 | 選擇寬鬆、易於穿著的款式 |
| 宗教服飾 | 例如佛教海青、天主教或基督教指定衣著 | 先與宗教人員確認 |
選擇衣物的實用提醒
- 選擇比先人生前尺碼略寬鬆的衣服,方便工作人員穿著。
- 如選擇火化,應避免皮革、大量塑膠配件或金屬裝飾的衣物,並先向殯儀公司確認。
- 鞋襪亦要一併準備。
- 把衣物、眼鏡、假牙、首飾等列成清單,交接時與工作人員逐項核對。
外觀意願
如家屬希望先人有特定髮型或妝容,可提供一至兩張先人生前的清晰相片作參考。不過,實際效果須由專業人員按先人情況評估,不一定能與相片完全相同。如先人生前戴眼鏡或假牙,亦可交給工作人員,使儀容更接近平日模樣。
壽衣及告別衣物的選擇,可參閱壽衣與告別衣物。
壽衣的傳統習俗
傳統中式壽衣有不少講究,以下是坊間常見的說法,各家庭及地區做法不同,可按家庭意願選擇保留或省略:
- 層數:傳統上會穿多層衣服,部分說法為男性「七領五腰」、女性「六領五腰」,即上衣及下身各穿若干件。
- 材質:部分傳統說法忌用皮革及毛料。
- 四季衣物:部分家庭會準備先人生前穿過的四季衣物作陪葬。
- 年齡:坊間有說法認為年過六十並有子女者才穿壽衣,未滿六十者穿生前喜愛的衣物。
隨着社會風氣轉向簡約,壽衣已不再是必需品。不少殯儀從業員指出,現時家屬多按先人意願選擇衣物。如家人對傳統做法有不同意見,可以先以先人意願為依歸,再按長輩的期望作調整。
陪葬物品先問限制
家屬常希望把先人生前喜愛的物品放入棺木,但民間習俗清單並不等於火葬場的許可。如選擇火化,食環署提醒棺木內不宜擺放金屬或塑膠物料製造的物品,亦不宜放貴重陪葬品。
| 類別 | 例子 | 建議 |
|---|---|---|
| 一般可考慮 | 紙本書信、相片、紙摺物品、少量布料衣物 | 先向殯儀公司確認數量 |
| 先問清楚 | 佛珠、聖經、書本、眼鏡 | 按材質判斷,部分配件可能須移除 |
| 不宜放入 | 金屬及塑膠物品、皮革製品、大量衣物 | 改為留給家人或放在骨灰龕位 |
| 不應放入 | 手機、電池、電子產品、打火機、玻璃、利器、液體、噴霧罐 | 可能影響火化爐運作或構成危險 |
| 不建議放入 | 金器、玉器、鑽石等貴重首飾 | 由家屬保留,並記錄去向 |
貴重物品的處理
先人身上的戒指、手鐲、手錶等首飾,應由家屬決定保留還是交出,並記錄由誰取回。如希望保留先人戴過的首飾作紀念,應在小殮前告知工作人員。貴重物品亦可以在日後骨灰安放時,放在骨灰龕位或家中作紀念。
代替陪葬的紀念方式
- 把物品拍照,印成相片放入棺木。
- 由家人各寫一封信,放入棺木。
- 保留物品,日後放在骨灰龕位旁或家中。
心臟起搏器及醫療植入物
根據《火葬及紀念花園規例》(第 132M 章),申請火葬時須由醫生在醫學證明書上證明先人是否曾配戴心臟起搏器、輻射性植入物或其他植入物,以及有關植入物是否已經除去。如沒有將這些植入物除去,火葬可被拒絕。
- 如先人生前裝有心臟起搏器或其他植入式醫療裝置,家屬應盡早告知醫院及殯儀公司。
- 植入物的處理須由合適的醫療或專業人員負責,家屬不應自行處理。
- 其他外置醫療用品,例如導管、膠布、助聽器,亦應向工作人員確認如何處理。
這是火化前必須完成的事項,如有遺漏,可能影響已預約的火化時段。院出及殯儀館的文件安排,可參閱院出與殯儀館出殯比較。
火化用棺木的規定
政府對火化爐排放的廢氣有嚴格管制。不適當的棺木或內置物品會影響火化爐運作,並可能污染空氣。食環署就火化用棺木訂有以下守則:
| 項目 | 規定 |
|---|---|
| 尺寸 | 避免使用高度大於 710 毫米、闊度大於 760 毫米或長度大於 1980 毫米的棺木 |
| 表面 | 不要鑲金屬飾物或塑膠物料(如聚氯乙烯 PVC)製造的附件 |
| 棺內 | 不宜擺放金屬或塑膠物料製造的物品,或貴重陪葬品 |
| 先人姓名 | 棺木上須寫上先人姓名,並與火葬許可證相同 |
| 移除飾物 | 如有需要,食環署可移除棺木上所有表面飾物才火化,拆除的飾物會被銷毀或棄置 |
根據《火葬及紀念花園規例》,棺木如包含食環署署長認為不適宜用於火葬的金屬裝置,或包含不適宜在火葬爐內燃燒的物質,遺體將不獲接受在政府火葬場內火化。各火葬場火化爐可接受的棺木尺碼及重量亦可能不同,應向殯儀公司確認。如選擇土葬,棺木要求則按墳場規定。
讓瞻仰成為選擇
瞻仰遺容是家屬及親友與先人最後近距離告別的時刻,但並非每個人都準備好面對。應尊重每位家人的意願。
瞻仰前可以做的準備
- 由工作人員或家屬統籌,預先向家人簡單說明會看到甚麼,例如先人的化妝及衣著。
- 讓家人選擇是否瞻仰,不強迫任何人參與。
- 不願瞻仰的家人,可以在禮堂內默哀、寫信或獻花,同樣是告別。
- 家屬一般先行瞻仰,再到親友依次告別。
小朋友是否參與
- 按小朋友的年齡、理解能力及意願決定。
- 預先用簡單、誠實的說話解釋,例如「爺爺會安靜地躺着,樣子像睡着了」。
- 由熟悉的大人全程陪同,不要突然把小朋友帶到靈前。
- 如小朋友不想看,可以讓他畫一幅畫或寫一句話送給先人。
拍照及觸碰
拍攝先人遺容、觸碰先人或在棺內放置物品,都應先向工作人員及其他家屬確認。部分家庭不希望先人遺容被拍攝,應互相尊重。
不同宗教的大殮安排
| 宗教 | 常見做法 | 要預先確認 |
|---|---|---|
| 道教 | 喃嘸師傅主持封棺儀式,家屬跪拜或行禮 | 家屬站位及儀式次序 |
| 佛教 | 法師誦經後瞻仰及封棺;部分家庭在棺內放佛珠或經文 | 可放入的宗教用品 |
| 基督教 | 安息禮拜後瞻仰,牧師祈禱後封棺 | 聖經等物品可否放入 |
| 天主教 | 告別禮後瞻仰及封棺,部分家庭放入玫瑰經念珠 | 宗教用品的材質 |
| 無宗教 | 默哀、獻花後瞻仰及封棺 | 主持人及家屬的告別次序 |
宗教用品如念珠、十字架等如含金屬或塑膠配件,選擇火化時應先向殯儀公司確認。各宗教儀式的分別,可參閱宗教與無宗教殯儀安排及無宗教喪禮安排指南。
封棺前的最後確認
封棺後,棺木一般不會再開啟。由一位指定家屬,在封棺前與工作人員逐項確認:
- 身份:確認是先人本人,並核對棺木上所寫的姓名與火葬許可證相同。
- 衣物:確認先人穿着家屬交付的衣物。
- 陪葬物品:確認已放入的物品符合規定,貴重物品已取回。
- 告別:確認所有希望瞻仰的家人都已完成告別。
- 儀式:確認家屬同意的宗教或追思儀式已完成。
如有任何疑問,應即時向現場負責人提出,不要因為現場忙碌而勉強同意,亦不要自行移動遺體或器材。
封棺後到火葬場
封棺後,便會辭靈、扶靈,並由靈車送往火葬場或墳場。食環署規定,棺木運到火葬場時,員工須把棺木上所寫的先人姓名與其他文件核對;如有不符,須立即要求家屬確認,才可進行告別儀式。
如家屬希望透過閉路電視觀看棺木進入火化爐,須在到達火葬場時通知職員,以便安排。火化後,可於第四天起領取骨灰。扶靈及車輛安排,可參閱出殯當日流程指南;骨灰處理可參閱火化後骨灰處理指南。
家屬核對清單
- 程序次序,以及最後可更改的時間。
- 先人衣物、鞋襪、眼鏡及假牙已交付,並有清單。
- 外觀參考相片已提供。
- 陪葬物品清單已與殯儀公司確認限制。
- 貴重首飾由誰保留,並記錄去向。
- 心臟起搏器或其他植入物已告知醫院及殯儀公司。
- 棺木符合火化規定,並寫上先人姓名。
- 家人瞻仰意願,以及小朋友的陪同安排。
- 封棺前的指定確認人。
- 是否在火葬場觀看閉路電視,並已通知職員。
常見問題
小殮和大殮有甚麼分別?
小殮是整理先人儀容,包括潔淨、穿衣及化妝;大殮是把已整理妥當的遺體收納入棺,並在瞻仰遺容等儀式後封棺。
必須使用壽衣嗎?
不一定。可以按先人意願及家庭安排,選擇傳統壽衣、先人生前喜愛的衣服或宗教服飾。如選擇火化,應避免皮革、大量塑膠或金屬配件的衣物。
可以放電話或電池入棺嗎?
不應放入。手機、電池等電子產品可能影響火化爐運作或構成危險;食環署亦提醒棺木內不宜擺放金屬或塑膠物料製造的物品。
先人有心臟起搏器,火化前要怎樣處理?
應盡早告知醫院及殯儀公司。根據《火葬及紀念花園規例》,醫學證明書須證明植入物是否已除去;如沒有除去心臟起搏器、輻射性植入物或其他植入物,火葬可被拒絕。
可以把金器或玉器放入棺木嗎?
不建議。食環署提醒棺木內不宜擺放貴重陪葬品。貴重首飾可由家屬保留,或日後放在骨灰龕位作紀念。
火化用棺木有尺寸限制嗎?
有。食環署建議避免使用高度大於 710 毫米、闊度大於 760 毫米或長度大於 1980 毫米的棺木,棺木表面亦不要鑲金屬飾物或塑膠附件。
不瞻仰是否失禮?
不是。告別方式屬個人選擇,家屬應互相尊重。不願瞻仰的家人可以默哀、獻花或寫信告別。
可以觀看火化嗎?
家屬如希望透過閉路電視觀看棺木進入火化爐,須在到達火葬場時通知職員,以便作出安排。
資料來源與查核範圍
本文的火化用棺木守則、陪葬品限制及移除飾物安排,參考食物環境衞生署;心臟起搏器及植入物規定參考《火葬及紀念花園規例》(第 132M 章);小殮及大殮的定義參考衞奕信勳爵文物信託資助的《圖解香港華人喪葬禮俗》教育小冊子;火葬場核對姓名程序參考政府新聞公報;閉路電視觀看安排參考公開資料。壽衣傳統說法屬民間習俗,各家庭做法不同。